为进一步落实学校“1396发展战略”,传承和弘扬学校优秀学术传统,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育人职能,打造“文化石院”场景,促进办学水平提升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文件精神,拟建设石家庄学院文库。
一、文库概况
石家庄学院文库,是专门收集、永久保存和展示本校师生员工、校友或学校管理机构的专著、译著、教材、工具书等出版物和学位论文、研究报告、学术手稿等其他学术成果的特藏库室,是图书馆特藏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文库以彰前贤而励后学为宗旨,既能够展示和宣传本校学术成果,为学校塑造良好的内外部形象,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文化环境,激发师生研学热情,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,推动校园文化传承创新,助力“文化石院”场景建设。
二、入藏范围
(一)纸质学术成果收藏范围
1.出版发行范围: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,以及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、学术手稿等。
2.时间范围:自本校前身开始,包括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、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、石家庄市教育学院、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、石家庄学院等各个时间阶段内的学术成果。
3.类型范围:著作(包括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教材等)、研究报告、学术手稿等。
4.著者(责任者)范围:
(1)本校工作人员,以在岗人员为主,含离退休人员。
(2)本校二级单位(以单位名义出版的)。
(3)曾经在本校工作过的人员。
(4)曾经在本校学习过的校友。
(二)数字化学术成果的收藏范围
1.出版发行范围:不限
2.时间范围:自本校前身开始,包括石家庄专区师范学院、石家庄地区教育学院、石家庄市教育学院、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、石家庄学院等各个时间阶段内的学术成果。
3.类型范围:数字化的学位论文(含硕士及以上)、学术论文等。
4.著者(责任者)范围:
(1)本校工作人员,以在岗人员为主,含离退休人员。
(2)本校二级单位(以单位名义出版的)。
(3)曾经在本校工作过的人员。
(4)曾经在本校学习过的校友。
三、获取方式
(一)捐赠
捐赠是主要的获取方式,文库长期接受捐赠。教职工可向各二级单位捐赠文献,由各二级单位指定联络人负责收取,图书馆派人定期收集;也可向图书馆直接捐赠;对于不便到校的离退休教职工或者离校工作的教职工,图书馆可安排专人上门收集。捐赠者在呈交或者捐赠文献时,可自愿提供个人小传和电子照片,图书馆整理后将发布至石院文库网站的“学人风采”栏目进行展示。
图书馆为每一位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,并开辟专门区域,利用专门设备进行收藏、保护和展览,并做简介备注,在系统著录上注明:某学院(部门)某某捐赠。及时在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每一批捐赠文献的情况,定期公布各二级单位捐赠图书馆排行榜。
(二)购买或者复制
购买或复制是辅助性获取方式。因年代久远等特殊原因,通过上述途径不易获得的文献,经馆领导研究同意后,可采用此办法。
(三)在线提交
数字化学术成果通过图书馆网站“石家庄学院文库”栏目在线提交,审核后在线展示。
四、组织实施
(一)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
1.成立领导小组。主管校领导任组长,图书馆馆长任副组长,小组成员为图书馆、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。负责文库建设的领导、协调和推进。
2.成立工作小组。小组成员为石家庄学院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委员,二级单位指定的联络人,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。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图书馆。主要负责文库建设具体工作落实,具体包括:负责具体工作对接,宣讲文献捐赠政策,二级单位捐赠文献临时中介等。
(二)文库的管理和利用
1.设立专门团队来管理和维护。
2.制定专门的文库管理制度。
3.图书加工。八楼特藏区将收集的图书交付资源建设部,由资源建设部负责图书的加工、分类和编目等工作。
4.在专门的书架进行典藏、排架、制作架标、简介、保管、保护等。
5.在图书馆网站上设置专门的“石家庄学院文库”栏目,在线展示。
6.充分宣传利用文库资源,组织相关主题展览、专家座谈、学术研究、参观交流等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