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图书馆安全用电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3-06-16  查看次数:
为确保图书馆安全用电,提高安全防范常识,防止各种不安全隐患及火灾事故发生,保障图书馆读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,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应遵守以下用电规定:
一、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在有人照看时使用相关电器设备(如电暖器、开水壶、暖手宝等),下班前必须关闭各种电器、关灯、关闭门窗,做到节约、安全用电,确保馆内安全。
二、未经批准,任何人员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,不准乱拉乱接电线,不准随意拨动图书馆内电器开关,不准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。严禁带大功率蓄电设备入馆,如电动车电池等。
三、发现电器设备故障,如冒烟或闻到异味等,要迅速切断电源并报
运行保障部处理,不得擅自拆卸。在工作中,不得同时启动多个大功率
设备,以免发生事故。
四、阅览区域严禁私接电源线及使用电源插板,电子学习产品充电时不要妨碍公共通道。入馆师生携带的电子设备,应在场有人看顾时使用充电,人员离开时要及时断电拔下插头。
五、所有馆员老师有责任对各部门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违章用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警告,对于不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造成事故或公私财产损失的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六、每日闭馆时,所有馆员老师检查各个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设备,及
时关机断电。
七、馆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卫生、擦拭设备时,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,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。
八、图书馆安保人员要每日对管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巡查,闭馆后清查仍未断电的设备并实时监控馆内情况。